国家卫生委员会:加强电子医疗信息使用的管理
栏目:媒体新闻 发布时间:2025-07-02 09:10
北京,6月30日(记者Jin Zhenya)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了“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的使用信息...
北京,6月30日(记者Jin Zhenya)国家卫生委员会于30日发布了“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该通知清楚地指出,医疗机构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并承担其基本责任,并且不应揭示患者的非医疗,教学或研究目标的病历。 在医疗活动中,电子医疗记录是数字信息,例如文本,符号,图表,图形,数字,使用信息系统的医疗人员生成的图像,并可能实现存储,管理,交付和复制医疗记录,包括门诊(紧急)医疗和MGA医疗医疗医院记录。 该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应澄清领先的部门使用和管理医疗电子记录,并包括标准使用和管理人员医疗记录的t审查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绩效。如果发生任何不利事件,例如非法操作和信息泄漏,则应根据法律负责相应的部门和个人。根据重要性,敏感性水平,使用的背景和医疗电子记录信息的其他特定情况,医疗机构应严格实施层次结构和分类的访问控制和同意管理。遵循最低限度存在的原则,阐明具有临床诊断和治疗,指导和管理人员的授权和时间限制,并根据工作责任,文书工作,使用需求等。当公众的意见与医疗有关时,信息应立即中断相关人员,而无关的人将无法获得浏览和传递的历史。 关于在病历上使用电子信息的标准化,该通知强调,有必要亲自承担人员使用和行为的权利,确保监视整个过程并确保数据安全。 Medi Instictionskal应向电子病历的运营商提供标识和识别,并设置相应的权限。学生,其他实习医生以及参加实习和培训的其他短期工作人员不会超过培训和培训的范围和持续时间。提供系统维护系统和数据审查服务的外部服务提供商必须签署严格的机密协议,与医疗机构的同意协议并接受管理。